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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政府新設海外學生申訴專員日前,澳大利亞政府任命Allan Asher為海外學生申訴專員(Overseas Students Ombudsman),這是澳政府為保護海外學生權益而新設立的職位。如果海外學生對私立教育機構所作的決定或行動不滿,在向私立院校提出投訴但對處理結果感到不滿意時,可向海外學生申訴專員投訴。記者注意到,海外學生申訴有專門的網站www.oso.gov.au,所有海外學生均可就相關的問題進行投訴。同時投訴時並沒有要求一定要實名。 澳撥款480萬澳元保障海外學生利益 據澳大利亞教育官方微博介紹,澳大利亞法律規定,如果收到持學生簽證在澳學習、或有意赴澳留學的海外學生對私立教育機構的投訴,海外學生申訴專員(OSO )就有權對該私立院校進行調查。澳政府將在未來4年裡,向聯邦調查專員辦公室撥款480萬澳元,用于提供更好的海外學生投訴服務,以保障海外學生的利益。 Allan Asher表示,“我們和各州監察專員一起,為留學生解決投訴,為私立教育提供一個急需的安全網服務。這就意味著,那些遭到某些私立教育不公平對待的學生,現在有了一個免費、獨立和公正的投訴機構。”據悉,這一組織不但給已經在澳的留學生提供服務,還涵蓋那些即將到來的學生。 “成立留學生監察專員組織是必需的,也是2010年Baird重新審議留學生教育服務過程中所推薦的。學生可能會對比如學費、退款、課程進展、出席率、取消、住宿等問題,有很多抱怨和困擾,他們可以向該機構投訴留學中介的行為。” 投訴內容包括拒錄、費用、課程設置等 據介紹,海外學生申訴專員的服務免費,同時保持獨立、公正,負責調查海外學生對澳大利亞私立教育和培訓存在的問題。對于澳大利亞私立注冊教育機構出現的問題,已在澳大利亞的海外學生以及計劃不久來澳的學生可以與調查專員聯系。海外學生的親友若對海外學生與私立機構之間存在的問題感到擔憂,也可以與申訴專員聯系。 據了解,海外學生可以投訴如下問題:拒絕錄取、費用和退款、課程設置或機構轉換、課程進度或出勤、取消注冊、教育機構安排的住宿或工作、教育代理提供錯誤的建議。對于與教育機構簽約擔任其在澳大利亞或海外代表的教育代理,海外學生調查專員可以調查對他們提出的投訴。如果教育機構未採取行動或者遲了很久才採取某種行動,如未在正常時限內提供成績或者未提供學生與該機構的書面協議所包含的服務,那麼學生也可以提出投訴。 澳洲試圖以新辦法監管中介 目前澳大利亞有近900家私立教育機構,有近10萬名國際學生。公立教育機構由不同的州申訴專員辦公室管轄。Asher稱他已經收到了数十份投訴,預計隨著公眾認知的增加,投訴數量也會顯著增加。他建議學生們盡可能早地提出投訴,因為如果與教育機構發生爭執導致學生簽證被取消的話,處理投訴就會出現困難。 據澳大利亞媒體報道,聯邦申訴專員Allan Asher稱,他已經與印度和馬來西亞相關機構進行過協商,正計劃與中國、韓國、巴西、泰國和越南等國相關部門進行會談。Allan Asher鼓勵印度有關部門使用消費者保護機構來監察教育中介的誤導性信息。 澳政府對中介的行為進行緊密監督比較困難,因為不少中介都位于海外。澳政府正試圖通過立法途徑,讓位于澳大利亞的教育機構來為中介的行為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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